冀中能源拟转让乾新煤业股权 还因信披违规面临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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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冀中能源(000937)公告称,为盘活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公司拟将持有的乾新煤业72%的股权在河北产权市场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的挂牌价格为9.79亿元,按挂牌价计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损益约4亿元。
此前,冀中能源于4月29日披露,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超出股东大会议定限额的存款,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个多月后,冀中能源于5月31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冀中集团组织冀中能源增加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并指使冀中能源不按规定披露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6日,冀中能源发布公告,披露冀中能源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冀中能源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冀中能源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3.46亿元。期间,冀中能源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达到123.48亿元,较已披露的最高限额增加73.48亿元,增加额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05%。对上述超限存款信息,冀中能源直至2021年4月29日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证监局决定对冀中能源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对此,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冀中能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4月28日间买入冀中能源股票,且在2021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该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4月29日,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冀中能源一季报显示,今年2月份,冀中能源已成功出售金牛化工部分股权,增加投资收益16.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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